样品申请服务及个人信息保护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2026年9月9日


欢迎您申请恺佧生物(以下简称“我们”或“我方”)的样品体验服务。本《样品申请服务及个人信息保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适用于样品申请、审核、寄送、使用管理及与此相关的个人信息处理。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同时,请您特别关注样品用途、生物安全、知识产权、责任限制及争议解决条款。


请您在提交样品申请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您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并提交申请,即表示您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涉及行业资讯、市场推广或其他依法需要单独同意的处理活动时,以页面另行提供的提示和选择为准;您拒绝非必要处理,不影响样品申请的核心功能。


第一条:协议主体

1. 服务提供方:本协议由恺佧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12T1J)与申请样品的用户共同缔结。恺佧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是恺佧生物样品申请服务的合法运营方及个人信息处理者。

2. 用户资格:样品申请为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若您代表企业或机构申请,您充分授权,并确保申请用途合法、实验场所和人员具备适用法律法规样品说明要求条件

3.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您勾选同意并提交申请之日起生效,对您与恺佧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知识产权声明

1. 样品及知识产权:样品本体按照申请页面、随附文件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方式提供;除我们明确书面同意转移所有权外,样品本体所有权仍归我方或相关权利人。无论样品本体所有权是否转移,与样品、包装、说明书、技术资料及品牌标识有关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均归我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本协议不构成任何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但为获准科研用途所必需的有限使用权除外。

2. 使用限制:样品仅可由获批申请主在申请用途、说明书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于体外科研、测试或内部评估。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复制生产、仿制或开发竞争产品为目的对样品进行成分解析、测序、结构鉴定、逆向工程或拆解,不得转售、转赠、分发、对外提供、公开展示样品,亦不得移除或修改权利标识。

3. 保密义务:若样品或随附资料被标注为保密,或依其性质、披露情形应被合理理解为未公开信息,您应仅为获准用途使用,并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信息的措施予以保密。未经我们书面同意,在相关信息由我方公开或我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前,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在社交媒体、论坛、视频平台等公开渠道发布相关照片、视频、数据或评测内容。您能够证明已合法公开、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取得或独立开发的信息除外。

4. 违约处理:如您违反上述知识产权、保密或使用限制,我们有权拒绝或取消申请、暂停后续服务,并要求您立即停止使用、返还或销毁样品及相关资料。因您的违约给我方、关联方或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您应依法赔偿相应损失以及为制止违约、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三条:生物安全与合规使用声明

1. 仅供科研用途:您收到的所有样品(包括但不限于靶点蛋白、抗体、细胞系等生物试剂)仅限用于体外科学研究(In Vitro Research Use Only)。严禁将上述样品用于人体临床诊断、治疗、体内实验或任何非科研目的。

2. 合规操作与安全责任:您应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实验室环境中,由经过培训并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接收、运输、储存、操作和处置样品,严格遵守适用的生物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及实验室管理要求以及样品说明。因您或您所管理人员的不当操作、储存、运输、处置或违规使用造成的事故、污染、人身或财产损害,由您依法承担责任;因此导致我方遭受损失的,您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我方无过错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 废弃物处理:使用完毕或不再使用的样品及相关耗材,按照适用法律法、样品安全说明和所在机构制度进行分类、灭活及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向无资质主体转移

4. 样品申请与供应:提交申请不代表申请当然获批。我方可根据申请主体、申请用途、库存、物流及合规要求决定是否提供样品,并可在发货前取消、调整数量或以同等样品替代;我方将对已收集的个人信息继续按照本协议处理。

5. 样品质量与适用性:样品按申请页面、标签、说明书或质量文件载明的状态和标准提供,仅供科研使用。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方不保证样品适用于您的特定研究目的、必然获得特定实验结果或与其他材料兼容。本条不排除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



第四条:我们收集的信息及目的

为受理和审核申请、完成样品寄送、处理物流或产品问题并提供您主动请求的后续服务,我们将以最小必要范围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页面标注为必填的信息通常为完成相应服务所必需;您拒绝提供时,我们可能无法受理申请或完成寄送。

1. 身份、资质与联系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单位或机构、职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收货地址,以及申请页面实际要求的样品用途或项目说明。

·处理目的:用于核实申请主体及用途、评估是否提供样品、安排物流配送,并在物流异常或产品问题时与您联系。

2. 反馈与评价信息:在您收到样品后,我们可能邀请您自愿提供使用体验、实验反馈、产品建议或问卷答复;请勿在反馈中提交与本次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或敏感个人信息。

·处理目的:用于改进产品质量、优化服务体验及开展内部研发分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另行取得授权外,拒绝提供反馈不影响您已获批的样品服务。

3. 设备与日志信息:当您通过网站或小程序提交申请时,系统可能自动记录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类型、IP地址、访问时间及操作日志等必要信息。

·处理目的:用于保障申请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故障排查,并识别欺诈、批量申请或其他异常行为。

业务沟通与行业资讯:我们可为处理您主动发起的申请、咨询、样品使用或售后问题与您联系。行业资讯、产品推广等非必要信息仅在取得您的另行同意后发送,您可随时退订;退订不影响样品申请及其他核心服务。


第五条: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我们对个人信息承担保密和安全保护义务。除本协议载明、取得您的相应授权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不会向无关第三方提供、转让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为实现服务目的,可能涉及以下处理:

1. 物流服务商:为完成样品寄送,我们将向合作的快递或物流服务商提供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及必要的物流信息。

2. 依法处理:为履行法定义务、应对诉讼或争议,或根据有权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我们可能在必要范围内提供相关信息。

3. 关联公司:为提供您请求的统一客户服务,确需向作为独立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关联公司提供信息时,我们将依法告知接收方名称或联系方式、处理目的、方式和信息种类,并在法律要求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4. 委托处理:我们可能委托网站及系统运维、客户服务、邮件或短信发送等服务商在我方指示范围内处理必要信息。我们将通过协议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信息种类、安全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受托人的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条: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1. 存储期限:我们仅在实现本协议所述目的所必要的期限内保留个人信息。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样品申请及相关服务完成后二十四(24)个月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信息;如法律法规要求更长保存期限,或为处理投诉、争议、审计及维护合法权益确有必要,我们可在相应必要期限内继续保存,并限制为相关目的使用。删除在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2. 安全措施:我们将采取与处理目的、信息类型和风险相适应的技术及管理措施,包括访问控制、权限管理、传输保护、安全审计和人员管理等,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但该事实不减轻我们依法应承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3. 存储地域与跨境:我们原则上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境内。如未来确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我们将依法履行告知、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及适用的数据出境程序,并在法律要求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第七条:您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1. 查阅、复制与更正:您可通过联系邮箱 support@kactusbio.com 申请查阅、复制、更正或补充我们持有的与您有关的个人信息。

2. 撤回同意:对于基于同意开展的处理活动,您可随时联系我们撤回相应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处理活动的效力;如被撤回的信息为完成尚未结束的样品申请所必需,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提供对应服务。您也可通过营销信息中的退订方式撤回行业资讯订阅同意。

3. 删除与限制处理:本服务不设独立账号。符合法定情形时,您可申请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法律规定的保存期限尚未届满或删除在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4. 权利请求处理:为保护信息安全,我们可能核验您的身份。对于合理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对重复、超出合理限度或依法无需响应的请求,我们可依法拒绝,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未成年人保护与实验室安全

1. 本公司的靶点蛋白及相关生物试剂仅面向具备相应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业实验室及成年专业人员,用于依法开展的科学研究。

2.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得自行申请、接收、储存或操作本公司的生物样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如依法安排成年人参与相关教学研究活动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有效同意,完成必要的安全评估和培训,并由具备资质的成年人全程监督;该机构应对其安排范围内的实验安全和个人信息合规承担管理责任。

3. 我们不主动收集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儿童)的个人信息。如发现未经监护人有效同意而收集了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将核实情况,并依法采取停止处理、删除或其他必要措施。


第九条:协议的更新

我们可根据业务变化及法律法规要求修订本协议,并在官网或申请页面公布更新版本。对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权利行使方式、样品使用限制或责任承担等重大变更,我们将以页面显著提示、邮件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您;依法需要重新取得同意的,我们将另行取得同意。更新前已完成的申请原则上适用申请时有效的版本,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我方住所地管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对管辖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协议或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公司名称:恺佧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support@kactusbio.com

联系电话:400-614-000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江高科技园新骏环路188号5号楼三楼

为保障信息安全,我们可能在处理请求前核验您的身份。我们将在十五(15)个工作日内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回复;如无法满足您的请求,我们将说明理由。


恺佧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